1、收集相關資料,如工程地質勘查報告、設計圖和計算書、設計變更、沉降觀測記錄、施工記錄、材料質保書、材料檢驗文件、竣工圖及竣工驗收文件等;
2、了解建筑物建造、使用、損壞及修繕歷史,如建筑物的施工、改造、維修、用途變更、使用條件和使用環(huán)境改變以及是否受過災害等;
3、現場基本情況調查及資料核對。當有施工圖時,應進行現場校核;若無施工圖,應根據結構實際狀態(tài)繪制測繪圖;
4、地基基礎的調查、鋼結構使用環(huán)境的調查、材料性能檢測、節(jié)點連接狀況檢測、結構損傷檢測、結構變形檢測。必要時還可進行結構動力檢測以及結構或構件現場荷載試驗等。